2024年4月,国内三大交易所分别发布了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(试行)指引》(下称《指引》),自5月1日起实施。《指引》要求上证180指数、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、深证100指数、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,从2026年开始披露《可持续发展报告》,报告期间与年度报告一致。这是国内首次明确上市公司ESG(环境、社会和公司治理)信息披露标准。
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,ESG信息披露逐渐成为重要内容。全球各地的组织制定了不同的标准供经济实体选择使用。其中具有影响力标准包括:(1)联合国全球报告倡议组织(GRI)的可持续报告标准(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,简称“GRI标准”);(2)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下设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(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,简称ISSB)整合多个ESG标准并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了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IFRS S1和S2(下称“ISSB标准”);以及(3)欧盟《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》(简称“欧盟标准”)。本文结合前述三份标准对《指引》的披露标准进行简要解读。
[1]2021年,SASB与国际整合报告理事会(IIRC)合并,成立价值报告基金会(The 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,VRF),2022年8月1日VRF并入IFRS基金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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